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13批次,覆盖本市主要生产企业制袋机。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在这13批次产品中,本市生产的产品有6批次,不合格0批次;外省市生产的产品有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81-2003 《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运动粘度(100℃)、pH。
运动粘度(-40℃):制动液在低温时也应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标准中规定了-40℃运动粘度考察低温流动性能。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车车)